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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岱防指字[2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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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岱防指字[2010]1号)

  作者:岱山农林网 来源:岱山农林网 浏览次数:480
 
 
 
 
岱山县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文件
 
                  岱防指字[2010]1号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
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当前全球有多个国家发现生猪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案例,国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持续扩散蔓延,随着春节临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也已进入关键时期,各地要切实增强防控和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并结合本地实际,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近期我市动物疫情防控形势十分紧张,周边县区出现了不明原因畜禽病死现象。对此,各级领导要从当前动物疫病发展趋势着眼,主动防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项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有关防控工作措施。
二、突出重点、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迅速开展节前免疫情况和畜产品安全排查工作。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内供应春节市场的畜禽养殖场(户)的防免疫情况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排查各场(户)是否有来源不明的新增畜禽、漏免畜禽、超过免疫保护期畜禽,发现异常情况或重大动物疫情,要立即按照规定方式由指挥部专渠逐级上报,严禁越级上报及散步疫情信息。
2、加强畜禽及其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各部门及各乡镇要切实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严格落实调入前备案、调入后报验和风险监控等措施。同时要加大对调入畜禽及其产品检测力度,对不执行调入前备案、调入后报验制度的要严厉打击。近期要特别加强生猪养殖和屠宰环节“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监管力度。对外来生猪要实行批批检测制度,确保上市猪肉安全。
3、强化联合执法监督。各级农业、经贸、工商等部门,务必要按照县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落实好监管工作职责。供应春节市场的本地活禽须附县动物防疫监督所出具的免疫证明、外地调入销售活禽须附有效的出县境动物检疫证明或本地县动物防疫监督所出具的检疫证明方可入场销售。
三、加强应急值班,确保反应迅速。各部门各乡镇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节假日期间畜牧兽医系统内人员的联系电话要24小时畅通,各乡镇要落实专人值班,确保一旦发生应急情况,做到有效反应,有效因对。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动物防疫 畜产品安全 春节期间 通知
 抄送: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县人大,县政协,
县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赵加平副县长,
赵红波副主任。
 岱山县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20101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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